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指出,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了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根据《方案》,攻坚行动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据了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作为重点。结合第二轮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此外,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将实施量化问责。
《陶瓷信息》记者综合了解到,随着秋冬季的到来,“2+26”城市陆续结合本区特点,发布相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北方陶企的陆续停产、限产,以及货车“限载令”、工地限制开工等政策的发布,势必会对北方陶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产生重大影响,但此消彼长之下,对南方陶瓷产区却是利好消息。(操儒冰)
山东淄博:
10月起建陶企业分三批轮停三个月
近日,山东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应急预案,轮停分为三批,第一批10月、11月、12月停产,第二批11月、12月、1月停产,第三批12月、1月、2月停产。
轮停原则为砖瓦、建筑陶瓷、碳素轮停3个月,其中单条生产线的轮停3个月(在11月、12月、1月间连续停2个月,剩余1个月自行补充,但保持3个月连续),2条及以上生产线的在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停产50%(以生产线计)。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强制性减排措施严格按照《技术指南》的要求制定。其中对不能临时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立即停产的砖瓦、陶瓷、耐材、碳素等行业提前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采取轮停的方式达到相应比例的减排。
山东维坊:
砖瓦窑企业达不到
不予限产条件的实施停产
山东潍坊市工信局,维坊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重点行业采暖期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错峰生产范围包括砖瓦窑。要求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满绿色标杆企业条件的实施错峰生产豁免。对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未按期完成在线监控设施联网的企业,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砖瓦窑企业达不到不予限产条件的实施停产。
山东泰安:
陶瓷、砖瓦企业停产五个月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本次管控实施范围包括陶瓷、砖瓦等建材行业。工业企业秋冬季绿色管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秋冬季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要求陶瓷、砖瓦等建材企业全部实施停产。
河北唐山:
10月15日起,B类陶企停产50%以上
河北唐山10月15日2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其中,陶瓷行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焙烧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绩效评价为C类的,停产。
砖瓦窑(包括烧结砖和非烧结砖等制造工业)企业,停产。
耐火材料(采用高温窑炉生产的),使用煤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使用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与此同时,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河北石家庄:
对陶瓷进行分级细化,实施差异化管控
《石家庄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近日出台。
《方案》中提到将对重点行业中陶瓷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山西临汾:
烧煤陶企停产三个月
山西临汾日前印发《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方案中提到,陶瓷行业Ⅰ类:完成深度治理任务且采用焦炉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为燃料的企业,正常生产。Ⅱ类:以煤(含煤气发生炉)为燃料的企业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停产。
砖瓦行业(不含非烧结砖瓦)Ⅰ类:同时满足⑴、按照《临汾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治理验收,在线监测设施联网传输并稳定达标;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这两个条件的,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停产。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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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
要求陶企10月11-13日限产50%
日前,广西贵港印发关于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要求于10月11日7:00至13日19:00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
其中全市范围内的陶瓷企业按现有的实际产能实行限产50%措施,涉及企业包括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桂平市高贵陶瓷有限公司、广西灵海陶瓷有限公司4家。另外,三区范围内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砖瓦企业实行限产80%措施(只允许20%负荷生产),禁止燃用煤矸石。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不列入本次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