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月份,多省份公布环境违法、侵权假冒案例。其中不少案例涉及陶瓷企业,这些企业因非法处置煤焦油、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等多种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非法处置煤焦油
刑事立案
近日,湖北省公布五例2022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一陶瓷公司非法处置煤焦油被处罚。
2022年5月18日,湖北某陶瓷有限公司非法处置煤焦油遭到举报。当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干燥塔粉煤车间现场采用粉煤做围堰,在2022年4月30日至5月18日期间,每天运输1到2车煤焦油到干燥塔,每车约500斤,与粉煤掺混进行焚烧。
经过检测分析,干燥塔煤场采样煤炭颗粒的表面提取液态质与运输车里采样的煤焦油相似度为79.71%,且煤焦油为特定工艺条件生产得到,主要物质组分自然界中不存在。
经执法大队确认,该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处置危险废物,且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2022年6月13日,当阳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案件进行刑事立案。
伪造产地虚假宣传
罚款20万元
7月15日,江西省通报2021年度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其中,景德镇某陶瓷公司伪造产地虚假宣传遭到行政处罚。该公司在天猫商城售卖产品,其在产品的产地栏、产品标题以及产品的信息介绍等处均醒目标注为“景德镇”,但实际产地却是在外地。当事人从潮州市定做、进货,通过物流的方式运至景德镇,谎称产地为景德镇,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
当事人虚假宣传产品产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根据条款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
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
罚款20万元并拘留
6月2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19-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2020年4月15日,南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经监控系统检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偏高,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1号、2号压砖机共用一个袋式除尘设施,1号压砖机与袋式除尘设施的粉尘收集管道未连接,2号压砖机与袋式除尘设施的粉尘收集管道已连接,但袋式除尘设施未开启,袋式除尘设施PRG程序菜单显示该设施处于停止运行状态,控制仪表盘未显示数值,压砖机粉尘未按备案批复要求进行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经调查,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20万元,且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罚款10万元
2021年1月7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检测发现,晋江某陶瓷有限公司干燥塔烟气自动监控数据持续超标。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法定排污口有建设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于2019年10月10日向环保部门备案。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当事人多个时间段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规定限值。
该公司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0万元。
淄博5家陶企被罚108397元
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6-7月份共有5家陶企因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
7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宗×陶瓷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21日,陶管生产用黏土原料露天堆放在厂区北侧空地,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存在扬尘污染,被处以罚款4.75万元。
7月14日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淄博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显示,山东淄博永×陶瓷有限公司2号窑炉在线数据自2022年3月7日12时至2022年4月27日14时,检测项目中缺失烟气温度、废弃排放量、流速数据,故障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且未使用备用设备或更换设备。根据相关条例,被予以行政处罚24060元。
淄博龙×陶瓷有限公司存在料仓采取部分密闭措施,密闭不严,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条例被处以10837元的罚款。
经相关执法人员检查,淄博×山瓷业有限公司原料车间内存放黏土,大门开启未关闭,因刮风造成扬尘外逸。被处以26000元的罚款。
淄博金瑞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堆放的物料未完全覆盖,造成扬尘污染的情况。被处以21250元罚款。 (黄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