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4 日,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案例(2022年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披露了4 家机构存在的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
从这些案例透露出的情况看,碳排放数据存在明显失职、造假现象,这次曝光为碳市场数据造假行为敲响了“警钟”。
碳排放数据造假,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据了解,对于排放单位进行碳排放数据造假的,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即“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北京、上海、深圳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碳排放权交易试行规定,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规定了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
对于第三方检测、报告和核查机构进行碳排放数据造假的,生态环境部《管理办法》虽未规定相应的罚则,但上海、深圳、福建等试点省市均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罚款处罚。
如《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控单位和核查机构相互串通虚构或者捏造数据,核查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者报告严重失实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对管控单位和核查机构处与实际碳排放量的差额乘以违法行为发生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此外,如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碳排放数据造假,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山东重奖举报碳排放数据作假,最高奖励50万元
为切实加强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弄虚作假有奖举报实施方案》,实名举报省内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方案》显示,自4月1日起,山东省实施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有奖举报,最高可奖励50万元。
举报方式:山东省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电话、“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信函等形式,实名举报省内检测、核查、咨询机构和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或相关线索。(冯若茜)